立遺囑但不想讓家人發現,可以怎麼做?-林正椈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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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賢因為近來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擔憂未來各種不確定因素,想立遺囑為身後財產預先安排,以避免家人因遺產起糾紛,但又不希望家人在其終老前發現遺囑,導致不必要的爭執,請問思賢可以怎麼做呢?
以下是一些可行的方式,提供給思賢參考:
一、寫好遺囑後存放於銀行的保管箱:
這個方式的優點是安全,減少被偷、自然耗損、或是被發現後銷毀的機率,但缺點是,若繼承人不知道思賢有銀行保管箱,就無法在思賢過世後第一時間得知思賢有立遺囑。況且,開拆銀行保管箱原則上需要全體繼承人同意,若有繼承人不願意或無法配合會更增加發現遺囑的難度。此時,思賢可以在遺囑中指定家人以外的遺囑執行人,讓思賢立遺囑的事情,確實在思賢過世後,由遺囑執行人依照思賢的遺囑分配遺產。
二、請專業律師事務所做代筆遺囑並委託由律師事務所保管遺囑:
請律師做代筆遺囑並讓律師保管,簡單來說,就是思賢在律師面前口述遺囑內容,由律師筆記,且在場除了律師外另有兩名見證人見證,而完成的遺囑再交由律師事務所保管。這個方式的優點是,將遺囑交由專業律師事務所保管,就不會面臨如果特定律師比思賢提早離世該怎麼辦的問題,同時也因律師事務所瞭解遺囑涉及的實務、法律問題,一定會事先與思賢討論安排如何得知思賢過世的消息,律師能第一時間聯繫所有繼承人公開為思賢保管的遺囑。
再一方面,即便思賢過世後繼承人爭執遺囑的真正性,當初做代筆遺囑時的律師、見證人都可以出來作證或提供影像證明遺囑的真正性。而思賢若是自己寫遺囑 (即自書遺囑)的情形,要證明遺囑真正性,通常要經過筆跡鑑定程序、證明立遺囑人寫遺囑時意識清楚等常見實務的爭議,是面臨比較多的舉證困難。
不過,委託專業的律師事務所保管遺囑的花費通常會比較高,也是思賢需要考慮的因素。所以,思賢若選擇採取第二種方式「委請專業律師事務所保管遺囑」,建議尋找專業值得信賴的律師事務所,讓這筆花費發揮做為保障思賢身後財產、家人關係平安的最大價值。
※重要提醒:
本文係依據當時有效之法律及相關實務見解做成,法律可能增刪修減,實務見解亦有可能改變或不再適用,且各案事實存有差異,故本文僅供參考,不得作為解釋之依據;如個人有法律問題,建議仍應依據各案具體事實,向專業律師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