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律專區 回上頁
2021-02-01
財富傳承(遺產、繼承)

撕毀遺囑後再重新黏貼還有效嗎?-林正椈律師

  • 林正椈律師
  • 財富傳承
  • 遺囑

小明有一對兒女,妻子已經過世,有天小明寫了一份遺囑,遺囑內容是將財產多分一點給兒子,幾年過去,某天小明看到新聞報導父母被棄養的新聞,小明想到這幾年兒子對他不聞不問,一時激動拿出遺囑撕毀,過幾天小明冷靜下來想想好歹是自己的兒子,就把撕毀的遺囑再用膠帶黏好。小明過世後,兒子拿著遺囑請教律師該遺囑是否還有效力?

依據我國民法第1222條「遺囑人故意破毀或塗銷遺囑,或在遺囑上記明廢棄之意思者,其遺囑視為撤回。」,即立遺囑人如果有焚燬、撕碎、截斷或切去一部分,皆屬符合民法第1222條「破毀」的情形,一旦遺囑有破毀的狀況,遺囑上面所書寫的內容,就視為立遺囑人將這些內容撤回,也就是當作這份遺囑沒有存在過。

 

本案小明撕毀了遺囑,這份遺囑的效力視為撤回,又因為遺囑的撤回屬於事實行為,所以不會有遺囑視為撤回後有「再撤回、無效、不生效力」等問題,因此撕毀後的遺囑並不會發生遺囑復活的問題,所以小明兒子拿著這份已撕毀的遺囑不具任何效力,小明的遺產將平均分配給一對兒女。


※重要提醒:

本文係依據當時有效之法律及相關實務見解做成,法律可能增刪修減,實務見解亦有可能改變或不再適用,且各案事實存有差異,故本文僅供參考,不得作為解釋之依據;如個人有法律問題,建議仍應依據各案具體事實,向專業律師諮詢。

Knowledge

其他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