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婚不生單身族 如何留下愛的遺產?-蘇家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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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能過60歲的生日,一生活的精彩的羅霈穎,日前猝死家中,她出生富足,更有理財金頭腦,靠房產當包租婆,就讓她下半輩子無後顧之憂,其實單身,沒有結婚規劃的人很多,而根據內政部的統計資料顯示,有不少單身族群,其實都有不少財力,名下都有房產,其中又以雙北、台中名下有房產的單身女性特別多。
事實上,根據內政部統計資料顯示,全國共約有54萬8000名的未婚男女名下擁有1間以上房子,這些人當中合計有近21萬人落在台北市、新北市,比重達38%。
該資料還顯示,台北市未婚人口最密集的就在中山區,占21.89%,且該區的離婚戶僅次萬華,達13.18%,加起來單身戶共有35.07%;萬華區未婚戶19.9%,離婚戶15.05%,合計也有34.95%,顯示中山和萬華幾乎每3戶就有1戶是單身新貴。
舉手發問,恩典法律事務所的律師來解答。
Q1:不婚不生的單身貴族,如果有房產在名下,人走了之後,房子怎麼辦?
A1:人過世之後,房子自然是作為遺產交由繼承人繼承。依照我國民法規定,法定的繼承人有五種: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兄弟姊妹及祖父母,不婚不生的單身貴族繼承人少了配偶及直系血親卑親屬兩者,繼承人按照順位為:1.父母2.兄弟姊妹3.祖父母。
單身貴族的法定繼承人不是平輩就是長輩,因此首先要處理的是所有法定繼承人都比自己早過世的狀況。或許有的人會想說自己沒有小孩,但是兄弟姊妹養育有小孩,自己的財產未來可以交給他們繼承,但是姪子、姪女、外甥、外甥女以及他們的子孫,按照前述的法律規定,不是法律規定的繼承人,如果沒有特別以遺囑指定要把財產託付給他們,他們對於遺產是沒有任何權利可以主張。而如果沒有法定繼承人,法律規定的繼承人就是中華民國國庫。
另外,單身貴族經常遇到繼承人年紀過大,難以管理遺產的問題,例如猝逝的羅霈穎,第一順位繼承人是高齡94歲的媽媽,留下的大筆不動產要如何管理、使用,就成了所有親人要發揮智慧解決的課題。
Q2不婚不生主義的單身族群財產規劃更重要,為什麼?
A2:對於單身貴族,在財產規劃上會比一般人容易遇到前述兩個需要解決的問題:
1. 沒有法定繼承人的狀況
2. 繼承人年齡過高,需要事先規劃或安排協助管理。
尤其是第一個問題,除了少數心願是把一生心血交給國家的人以外,多數人即使不婚不生,還是會想把自己一生努力積攢的財富用於照顧自己想要照顧的親友,甚至是捐贈給需要的人。這種情況,一定要事先留下遺囑,才有法律上的依據把財富交給自己想照顧的人。
其次,對於繼承人年齡過高,要安排人選幫他們處理好遺產管理,可以透過遺囑中指定遺囑執行人、遺囑信託等方式來處理。
除了遺產問題之外,相較於一般人年老之後逐漸把財產交給下一代管理,單身貴族也要事先思考當自己遇到年老、發生意外、失智失能等情況,要如何確保自己的財富可以妥善照顧自己、如何讓自己託付的人選具備法律上的權限管理財產、照顧自己等問題。處理這類問題,信託、意定監護契約都是被廣泛應用的工具,甚至有的高資產族群,會考慮設立特別的公司結構、設立基金會等作更妥善的安排。
Q3事先寫好遺囑預做安排,就能保障財產安全嗎? 如果沒安排,我的遺產誰處理?
A3:事先以遺囑預作安排,是保障財產安全的基本條件,但視每個人想要達成的目的不同,可能需要搭配保險、信託、生前贈與等各種法律工具來達成。
最基礎也最重要的遺囑除了事先寫好之外,也建議安排好保管遺囑的人以及遺囑執行人,以免突然過世,沒有人來執行遺囑,這樣就跟沒寫是一樣的狀況。
如果沒有留下遺囑安排,有繼承人時,遺產就由繼承人「全體」來處理,一旦意見不同就需要上法院請法官判決;沒有繼承人時,就歸於國庫,由債權人或利害關係人請法院選任遺產管理人來處理。
※重要提醒:
本文係依據當時有效之法律及相關實務見解做成,法律可能增刪修減,實務見解亦有可能改變或不再適用,且各案事實存有差異,故本文僅供參考,不得作為解釋之依據;如個人有法律問題,建議仍應依據各案具體事實,向專業律師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