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與契約內容範例-蘇家宏律師
- 蘇家宏律師
- 財富傳承
- 贈與
有位單親媽媽獨自扶養2個兒女長大,兒子不成材,不但在外面欠債,還騙走媽媽大半的財產。
身旁還好有女兒照顧她,是"不幸中的大幸"
70多歲了,她看著她與女兒相依為命的房子,突然想到如果她人生畢業後,她想要把這間公寓留給女兒單獨繼承。
她擔心:
她過世後,遺產不是由子女繼承,她的兒子一定會回來要房子的一半,她該怎麼辦?
想直接把房子過戶給女兒,又擔心房子過戶給女兒,會不會女兒把房子過戶給別人?
目前銀行存款也都快用完了,女兒會不會繼續負擔我的生活費?
好幾天都睡不著.....該怎麼辦?
如果想贈與房產給女兒,最好白紙黑字寫清楚你的想法,用附負擔贈與契約來完成你的規劃。
特別要把希望女兒每個月給20000元的生活費,還有不能賣掉房子的約定寫清楚,(參考契約內容詳下方)
否則,女兒如果忘記曾經說過的諾言,彼此產生誤會,會更難過。
把規則講在前頭,平安生活在後頭!
贈 與 契 約 (僅供參考用)
立契約書人:
贈與人: 母親 (以下簡稱甲方)
受贈人: 兒子 (以下簡稱乙方)
因為母親疼愛兒子,希望能妥善傳承祖產,並且安心養老,故甲方贈與下列不動產與乙方,乙方允受之且願遵守下列條件,經雙方同意約定如下:
第一條:土地標示
所在地或名稱 |
面積 |
權利範圍 |
臺北市ooo段ooo小段ooo之0000地號 |
m2 |
|
所在地或名稱 |
權利範圍 |
臺北市oo路oo段oo巷ooo弄ooo號oo樓 |
全 |
第三條:乙方應遵守下列條件:
(一)上開不動產在甲方生前由甲方無償使用及無條件授權甲方管理,乙方不得將不動產之全部或一部交予其他人使用或處分。
(二)乙方於OO年OO月10日起,於每月10日支付甲方新台幣20000元整,並匯入OO銀行,戶名:甲方,帳號OOOOOOOOOOOO
(三)上開不動產之房地權狀應交由甲方保管,乙方不得私自申請補發。
第四條:因本契約而生之贈與稅、土地增值稅、契稅及行政手續所需費用由乙方支付。
第五條:若乙方違反第三條所約定之條件,甲方得隨時撤銷贈與,乙方應將上開不動產返還予甲方。
第六條:本契約依中華民國法令解釋適用,如有爭議致涉訟時雙方同意以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七條:本契約乙式貳份交雙方各執一份以為憑。
立契約書人:
贈與人(甲方):母親
身分證統一編號:
地址:
受贈人(乙方):兒子
身分證統一編號:
地址: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重要提醒:
本文係依據當時有效之法律及相關實務見解做成,法律可能增刪修減,實務見解亦有可能改變或不再適用,且各案事實存有差異,故本文僅供參考,不得作為解釋之依據;如個人有法律問題,建議仍應依據各案具體事實,向專業律師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