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財產該如何避免被媳婦拿光光?-蘇家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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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網友提問了兩種情況
【情況1】:父母已經將財產過戶到兒子身上,但兒子比父母提早「畢業」,要如何避免被媳婦拿走呢?
A:無法避免,只是媳婦拿多、拿少的問題
因為父母親已經把財產給了兒子,兒子就是財產的所有人。兒子過世後,媳婦(兒子的配偶)就是當然繼承人,所以媳婦一定會分到遺產。
分多少就要看媳婦有沒有生小孩。
如果有了孫子的話,財產就是媳婦跟孫子繼承,父母親完全拿不回來。如果還沒有孫子的話,媳婦跟父母親各自有 ½ 遺產分配的權利。
【情況2】:財產尚未分配,父母畢業後財產變成遺產,兒子繼承遺產,但兒子過世後媳婦還是自然就得到丈夫的遺產,有什麼方法可在父母在世時就規劃好父母的遺產是傳兒與孫,但不傳媳婦且也沒有媳婦的特留分呢?
A:因為媳婦就是兒子的法定繼承人,這點是無法改變的,除非要將所有的祖產都給孫子,但是這樣的做法是對兒子不太公平?孫子可靠嗎?又好像不太合理?為了不給媳婦有任何機會拿到財產,這樣做好像未必妥當?
但有一些方法是可以提供做參考,不過還是要特別說明,財富規劃永遠是要看每個家庭的成員,以及個性,還有內心的希望,做適當的取捨安排。
運用信託!
將一部分財產交付信託,受益人是孫子(或是兒子)
信託期滿後把信託財產交給孫子,最終財產財產就會變孫子所有,自然媳婦就拿不到了。
雖然他益信託需要繳交贈與稅,但是信託跟贈與財產不同,在於孫子(或兒子)無法取走信託財產,必須要照著祖父母所設定的信託契約規範走。
例如:將房產設定信託30年,房產在30年間給孫子(或兒子)居住, 30年後再過戶登記給孫子。另一部分的財產保留養老用,也做信託,信託期間由父母當受益人,信託期滿再將剩餘的信託財產給孫子。
立下遺囑,明訂如果配偶在,就把所有財產(包括信託的受益權)留給配偶,如果配偶不在,把財產留給「孫子」。這樣就可以減少把財產分給兒子,媳婦就很難分得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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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富傳承 需要「抓大放小」
※重要提醒:
本文係依據當時有效之法律及相關實務見解做成,法律可能增刪修減,實務見解亦有可能改變或不再適用,且各案事實存有差異,故本文僅供參考,不得作為解釋之依據;如個人有法律問題,建議仍應依據各案具體事實,向專業律師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