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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30
財富傳承(遺產、繼承)

遺產可以都給爸爸,不給老婆?-蘇家宏律師

  • 蘇家宏律師
  • 財富傳承
  • 遺產
  • 贈與
 
最近一則新聞,有一媳婦要求公公付330萬元,因為公公在丈夫過世前提領220萬元及丈夫帳戶內110萬元的遺產,最後法院以丈夫寫了「財產託付同意書」以及媳婦幾年沒有來台灣跟丈夫同居或照顧,判決媳婦敗訴,可上訴。(新聞點這裡)
 

配偶不是「當然繼承人」嗎?為什麼拿不到遺產?😯

老婆不是有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為什麼拿不到?

其實,關鍵在於本案法官認定丈夫的遺產是”0”所以自然沒有遺產可分,也沒有夫妻財產可以分。
 
因為,這位丈夫寫了一份「財產託付同意書」,讓父親可以提領丈夫名下的存款,去償還父親所代墊的醫藥費以及看護費等等,其餘贈與父親。法官認定父親有權取得330萬元,等同丈夫沒有遺產。
 

就算是「有名無實」的婚姻,就算沒有離婚,配偶死後,只要配偶有遺產,就是可以分配的,也因此財富的規劃就相當重要。

 
不論是運用遺囑、贈與、保險、信託…,找到感情與法律現實的平衡點,在人生的終點不留遺憾。

重要提醒:

本文係依據當時有效之法律及相關實務見解做成,法律可能增刪修減,實務見解亦有可能改變或不再適用,且各案事實存有差異,故本文僅供參考,不得作為解釋之依據;如個人有法律問題,建議仍應依據各案具體事實,向專業律師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