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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5
婚姻家事

結婚除了要結婚證書、兩個證人以及戶政登記,還不夠!-蘇家宏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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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億高中生案件中,夏姓男子今日被法院認定同婚是假的,判決偽造文書罪,處1年6月(可上訴,新聞連結),讓大家認識到結婚除了要結婚證書、兩個證人以及戶政登記,還不夠!

兩人還要有「結婚真意」:
要結婚的兩個人內心都真的了解結婚的意義,真的有想跟對方締結婚姻,成為夫妻身分關係的想法,而且建立永久共同生活關係的意思。

可是兩個人內心的想法誰知道?
知人知面不知心?

 

1.在法律上要有結婚真意

如果兩人結婚只是為了創造身分關係,目的是繼承對方的遺產,實際上並沒有想要結婚及長久共同生活,這時就會被認為結婚雙方不具備「結婚真意」。

 

法院就會綜合所有證據來認定,辦理結婚的登記是否另有目的?

如果證據顯示,兩人沒有結婚的意思,結婚登記只是一個手段!就會被認為是假結婚。

例如:曾有人,跟將過世的老先生辦理結婚登記,實際上並沒有真正要結婚
例如:曾有人為了來台灣工作,而辦理假結婚來台灣。

2.在感情上也要有結婚真意
既然婚姻是為了創造兩人的夫妻身分關係。而且是永久共同生活在一起的盟約,所以特別要在婚前,確認雙方

是否真正想要永遠生活在一起?
是否真正想要變成”夫妻”,一種永久的親屬關係?
是否願意努力在一起,不放棄?

真正的認知結婚真意背後的價值,在簽立這份山盟海誓的”盟約”,白頭偕老、永浴愛河的祝福才會成真。

 

 

重要提醒:

本文係依據當時有效之法律及相關實務見解做成,法律可能增刪修減,實務見解亦有可能改變或不再適用,且各案事實存有差異,故本文僅供參考,不得作為解釋之依據;如個人有法律問題,建議仍應依據各案具體事實,向專業律師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