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牛被牛踹死,家屬可以求償嗎? - 林正椈律師、葉書妤律師
- 林正椈律師
- 葉書妤律師
前陣子,巴西一名農場男子企圖性侵農場內一頭乳牛,卻被乳牛反擊,一踹爆頭致死。如此事件發生在我國,被乳牛「爆頭」慘死的男子家屬,是否可以向農場主人求償呢?
依據我國民法第190條第1項規定:「動物加損害於他人者,由其占有人負損害賠償責任。但依動物之種類及性質已為相當注意之管束,或縱為相當注意之管束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不在此限。」,該條項規定之目的,是因為動物存有野性,因此飼養(占有)動物之人,須防範動物損害他人之情事發生。
前述男子「侵犯」乳牛時,如飼主已做好防範乳牛傷害人之措施(例如:將乳牛拴好在農場牛棚),則遭牛踹死則為該名男子自己造成之結果,屬於前揭民法規定已為相當注意之管束,而仍不免發生損害之情形,因此,飼主不必對男子家屬負損害賠償責任。
此外,特別可以注意的是,如前述男子並未因此喪生,因為乳牛屬於經濟動物之一種,受動物保護法之保護,像是動物保護法第6條就有規定「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所以前述男子反而會因為「侵犯」乳牛之行為,需負動物保護法之相關法律責任!
※重要提醒:
本文係依據當時有效之法律及相關實務見解做成,法律可能增刪修減,實務見解亦有可能改變或不再適用,且各案事實存有差異,故本文僅供參考,不得作為解釋之依據;如個人有法律問題,建議仍應依據各案具體事實,向專業律師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