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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03
財富傳承(遺產、繼承)

如何把祖產給未成年的孫子繼承,而不會作為媳婦的嫁妝?-蘇家宏律師

  • 蘇家宏律師
  • 遺囑
  • 信託
  • 債務

老王的兒子小王在一個月前因為高血壓中風過世,不但留下孫子小寶(5歲)以及25歲的媳婦美美,也留下許多債務,老王名下有五棟房屋(價值5億元),他擔心他的財產會因為兒子的債務而被查封,老王的三個女兒以及王太太未來的繼承權受到影響?他也擔心萬一孫子繼承他財產之後,被媳婦賣掉或花用掉,他該怎麼辦?老王已經一個月睡不著覺...

一、 老王不必替子還債:
老王兒子小王過世,小王的繼承人是小寶與美美,小王所遺留下來的財產問題由繼承人處理(在無遺囑執行人情形),因此,老王並不必擔心要替小王處理遺產或債務的問題,老王的房屋更不會受影響。

如果小寶與美美拋棄繼承小王財產的權利時,由於老王與王太太是法定第二順位的繼承人,老王與王太太也可以選擇拋棄繼承,縱使沒有拋棄繼承,由於我國繼承法已經採取全面限定繼承主義,老王個人的財產也不會因為小王的債務而受影響,老王只要依限定繼承的陳報財產方式並且分配小王財產予小王的債主即可。

二、 利用遺囑信託,替孫子看管祖產:
由於孫子小寶才5歲,而且媳婦美美年輕貌美,老王擔心如果上帝召見他回天家時,媳婦美美會將小寶繼承到的『祖產』給賣掉,未來小寶無法取得實質的好處。

律師首先會建議,老王可以單純寫一份遺囑,表示他名下的所有房屋在他過世後10年內不能分割,由王太太管理,如此一來,老王過世後十年內繼承人不能分割遺產,十年後才可以依照遺囑的方式分配『祖產』,可以鎖定遺產十年,是一種簡便有效的好方法。

然而,如果『十年』不夠用,小寶仍然未成年或20歲仍然無法獨立自主處理財產,老王可以運用『遺囑信託』的方式處理,也就是在遺囑內容中,將其財產交付信託,例如信託25年,受託人將25年間(老王過世後25年)的房屋收益都歸小寶(或給小寶居住使用),等到老王過世25年後(信託期間屆滿),受託人再把房屋所有權移轉給小寶,如此一來,老王的房屋(祖產)就不會因為所有權已經移轉給小寶,而有機會被媳婦美美給不當處分掉,所以,老王寫完『遺囑』後(訂立信託條款)就可以高枕無憂,快快樂樂的過生活,不必天天擔心未來財產分配問題。


※重要提醒:

本文係依據當時有效之法律及相關實務見解做成,法律可能增刪修減,實務見解亦有可能改變或不再適用,且各案事實存有差異,故本文僅供參考,不得作為解釋之依據;如個人有法律問題,建議仍應依據各案具體事實,向專業律師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