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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03
財富傳承(遺產、繼承)

可以把全部遺產都留給公益團體嗎?

  • 財富傳承
  • 遺囑
  • 特留分

如果想把一部分的遺產捐給慈善公益團體,但是在法律上是不是有規定對我們的親人有一部分的保留?如不可以捐太多,要留多少給自己的親人?

以遺囑來處理遺產分配的方式是最方便有效的,但遺囑仍有法律限制,所以,這個問題需從兩個角度來看:

 

(1)從目前法律的規定來看,有所謂的特留分,若是有配偶跟一個小孩的情況,依照法律他們是平均分配遺產,也就是每人繼承二分之一,而配偶跟子女的特留分是應繼承遺產的二分之一,也就是需保留給他們每人四分之一,特留分加總起來就是遺產的二分之一。因此我們可以寫:將我的財產百分之五十捐給OO教會,另外的百分之五十以一般民法繼承篇配偶與孩子平均繼承。這樣寫是沒有問題的,因為已將特留分的觀念涵蓋在遺囑中了。

 

(2)若配偶與小孩不去爭執,捐給慈善團體的比例想超過百分之五十也是可以,但在這個情況下,建議在遺囑裡先講一些理由,為什麼要這樣做?要讓配偶、孩子知道這樣做是對的,就會願意全力支持。

 

督促自己寫遺囑時,就會開始去思考上帝給我們的財產,以及我們和其他人的關係,這時候你才會突然清醒過來。有一句話說:「不知死,焉知生」? 如果感受到死亡的存在,就會想到你真實的存在感。

 


※重要提醒:

本文係依據當時有效之法律及相關實務見解做成,法律可能增刪修減,實務見解亦有可能改變或不再適用,且各案事實存有差異,故本文僅供參考,不得作為解釋之依據;如個人有法律問題,建議仍應依據各案具體事實,向專業律師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