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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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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音電台 溫馨傳真情-蘇家宏律師】車禍(酒駕)的肇事者,需要面對那些法律責任呢?

一位許姓富家子於去年深夜酒駕闖紅燈,撞死將要結婚的蔡姓女子,一審認為他已賠償1300萬元輕判1年6月,但高院斥許明知故犯,且人命不能用金錢買,改重判4年6月。至於許肇事逃逸一審判刑1年,因未上訴已定讞。
士林地院考量許男賠償對方1300萬元,並獲得林男及蔡女父母原諒,將他減刑後依酒駕致人於死輕判1年6月,肇事逃逸判刑1年,合併執行2年。
高院審理後認為,許酒駕肇事,造成年僅28歲的蔡女無辜遭此橫禍而當場死於非命,就算獲得蔡女父母原諒,許犯行也沒有情堪憫恕之處,不予減刑,依酒駕致死罪將許男重判4年6月。全案可上訴。
問題討論:
1.車禍的肇事者,需要面對那些法律責任呢?
(例如:民事的賠償,刑事-一般車禍致死、酒駕致人於死、肇事逃逸…)
2.肇事者已與家屬達成和解,但為何又被判處重刑呢?
(人命能用金錢買嗎?肇事態樣不同會影響刑度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