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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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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音電台 溫馨傳真情-蘇家宏律師】創群組齊罵女主管 8員工判賠23萬

詳細內容請至以下網址收聽:

http://www.goodnews.org.tw/content.php?id=1596760

 

問題討論:

1.在這判決中法官認為,民法上名譽權之侵害,與刑法的誹謗罪並不相同,這是甚麼意思呢?透過民刑事的訴訟,被罵的人可以請求甚麼權利?

2.創立「非公開」的群組,就可以罵人或是道人是非嗎?會不會有違法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