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06
廣播媒體
【佳音電台 溫馨傳真情-蘇家宏律師】創群組齊罵女主管 8員工判賠23萬
詳細內容請至以下網址收聽:
http://www.goodnews.org.tw/content.php?id=1596760
問題討論:
1.在這判決中法官認為,民法上名譽權之侵害,與刑法的誹謗罪並不相同,這是甚麼意思呢?透過民刑事的訴訟,被罵的人可以請求甚麼權利?
2.創立「非公開」的群組,就可以罵人或是道人是非嗎?會不會有違法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