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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27
廣播媒體

【佳音電台 溫馨傳真情-劉志忠律師】鞋櫃放樓梯間佔通道 住戶被罰4萬元

詳細內容請至以下網址收聽:

http://www.goodnews.org.tw/content.php?id=1598793

 

問題討論:

1.居住在社區大樓的住戶,家門口是否可以擺放私人用品?私人使用或是公共使用範圍又是誰規定的?

2.如果不小心用到公用空間,是否馬上會被罰款,管委會是否會有勸導的程序呢?(公告、或是發函限期改善)

3.如果覺得社區大樓的規範不合理,是否有救濟的方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