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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1
廣播媒體

【佳音電台 生活法律APP-蘇家宏律師】《高以翔猝死》上節目竟要簽「生死狀」

資料來源:   佳音Love聯播網 粉絲專頁

高以翔猝死》上節目竟要簽「生死狀」
#勞基法 #生活法律一點通 #直播網路

男星 #高以翔 27日淩晨在錄製浙江衛視綜藝節目《#追我吧》時,突然昏迷猝死,享年35歲,噩耗震驚兩岸影視圈。外傳該節目飽受爭議,不僅罔顧來賓人身安全,合約內容更像在要求藝人簽「生死狀」,不僅載明節目中激烈競爭可能會帶來生理及心理的負擔,要求藝人對此要有充分認知,完全自願參加並願意承擔一切可能後果。

藝人高以翔日前於節目拍攝過程中昏迷猝死,網路上流出錄影現場的畫面,當時高以翔疑似是在跑步,但似乎換氣困難,接著突然暈倒休克,送醫搶救3小時急救無效。消息一出引起各界震驚,該節目只顧收視而罔顧藝人性命的做法更是遭到網友砲轟。

稍早網路上再流出《追我吧》節目合約,內容載明「節目競演存在激烈競爭之情形,可能會給乙方藝人將造成生理、心理負擔。乙方藝人對此要有充分認知,完全自願參加並完全願意承擔由此可能帶來的一切後果」,合約條件嚴苛,遭外界砲轟根本是簽「生死狀」。

外傳該節目《追我吧》因飽受爭議將停播,總導演、總製片也遭辭退。浙江衛視昨晚也發表聲明,強調將對節目錄製所有環節進行全面調查,更周全地做好節目安全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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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討論:

1. 因為工作的關係簽「生死狀」,簽署這一份文件是否有效?萬一出事,雇主或是主辦人是否需負責?

2. 藝人超時工作,是否適用勞基法的保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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