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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10
電視媒體

《公視新聞-施宥宏律師》網傳蔡政府開會吃7千元便當 音樂老師送辦

 

日前有民眾在網路PO出一段食材豐富的便當影片,聲稱是總統蔡英文,召開部長級會議的時候所吃的便當,一個要價將近七千元,但行政院長蘇貞昌回應說是假消息,而現在經過刑事局調查,查到一名廖姓男子,涉嫌散布謠言,已經傳喚到案並依《社會維護法》移送。

便當打開,螃蟹、鮑魚、鮭魚卵等好料鋪得滿滿都是,菜色可說是山珍海味,但有民眾4日在臉書貼出這段開箱影片,提到這是總統蔡英文召開部長級會議時吃得便當,一份要價近7000元,諷刺政府不知民間疾苦,日前行政院長蘇貞昌已反駁是假訊息,刑事局隨即展開調查,查獲一名擔任音樂老師的廖姓男子,涉嫌散佈不實謠言,9日傳喚他到案說明。  


刑事局偵七大隊副大隊長徐釗斌表示:「廖姓男子未經查證這個訊息的正確性,任意將不實訊息影片留言來做發布,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的規定來移請管轄分局來做裁處。」

刑事局表示,廖姓男子供稱是無心的,單純想分享美味給網友,才會轉貼臉書,還說內容不是自己撰寫、只是轉傳訊息,但目前他的發文最早,已經要求他把影片下架,並依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也持續追查散布謠言的源頭。律師對於《社維法》賦予警方的權利,則提出擔憂。


律師施宥宏提醒:「每個人做的行為會不會造成社會上人心的不安,或是說惶恐、或是社會秩序的影響,那其實都是由警察做認定的,那這個警察認定的範圍,其實權限非常的大,他可以說你有問題他就把你抓起來。」


《社維法》63條第1項第5款規定,散布謠言足以影響公共安寧者,可處拘留3天或最高3萬元罰鍰,律師表示這款規定曾引起討論,是否要刪除條文或定義的更明確,因為條文給予警方認定妨害公眾安寧的解釋權,可以直接帶走他們認為涉嫌違法的民眾,而民眾卻只能事後抗告或是提起申訴。     (公共電視 記者 陳冠勳 謝政霖 陳昌維 / 台北報導 )

 

新聞來源:https://news.pts.org.tw/article/493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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