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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02
報導文章

《蘋果新聞網-周依潔律師》雞排妹尾牙遇性騷燒到翁立友 律師曝提告可能結果

雞排妹鄭家純近日在臉書自曝主持尾牙遭公司老闆言語性騷、逼親吻,不只如此,她今還證實,當天也在場的男歌手翁立友也吃她豆腐,對她貼臀性騷,還跟她說「我可以為你開一間公司」。律師周依潔在今(2/2)日直播的Video Talk中,解析若雞排妹所言屬實,老闆的言行已構成性騷擾,而翁立友也可能因為貼臀行為,構成性騷擾,雞排妹除可提性騷擾告訴,也可提民事訴訟求償,而法官若認定性騷擾罪名成立,最重可判2年徒刑。

 

而翁立友雖透過經紀公司表示不排除提告,但周依潔認為,法官審理重點可能會在於,這是不是雞排妹親身經歷的事情,除非攝影機真的拍到兩人從頭到尾都站很遠,否則即使雞排妹提不出摸臀證據,翁立友提告成功機會也不大。

 

律師周依潔首先解釋,所謂的性騷擾,簡單來說就是任何不受歡迎,且具有性、性別相關的言詞舉動,讓人感覺被冒犯、被侮辱,都有可能構成性騷擾,而是否構成,除了主觀的被害人感受,也須考慮到客觀因素。

 

周依潔說,法律上有個名詞叫做「合理被害人」,也就是看一般人若處於同樣的時空、環境、立場下,他是不是一樣會覺得被冒犯或不舒服,也因此回到雞排妹的狀況,如果今天是自己遇到這樣的狀況,例如一個初次見面的大老闆跟你說,「我可以為了你離婚」,自己可能會覺得不太舒服,這樣的話就有可能構成性騷擾。

 

周依潔說,雖然「我可以為了你離婚」較像是追求或告白,但雞排妹指控的老闆還說,「加碼數字隨便你喊,因為你是未來老闆娘」,這個性騷程度又更大了,因為已經直接把你當成他的另一半,一般人一定會覺得被冒犯。另外老闆還對她說,「我們還沒約會就喊這個數字,太貴了吧」,好像沒有特別的關係就不能喊、不值這個價錢,對方是以你今天是順從或是拒絕這行為,而作為你可能會獲得或喪失某些工作機會、權益等等,這也容易被認為是性騷擾。

 

周依潔說,雞排妹還被要求親這名老闆,雖然好像最後是親手臂,但其實也是一樣,因為她當下其實是不願意的,卻因為職業道德,不能讓場子冷掉,所以得去做一個不願意的肢體接觸,這些都有所謂性騷擾的問題。

 

最後一個狀況是摸手,因為老闆是在抽獎的時候摸到雞排妹的雙手,這個時候就要去判斷,這個肢體接觸是否必要,不是說只要有觸碰到身體就一定是性騷擾,但是如果這個動作其實是不必要的,就而像雞排妹所說,當天很多主管也都上台抽獎,別人都沒有摸她的手,只有這個老闆會一直藉故吃豆腐,如此一來,也是可能構成性騷擾。

 

另外雞排妹還在臉書指控,老闆當天還跟她要聯絡方式,她給對方碰了軟釘子,老闆下台後卻因被主桌其他人訕笑,罵了一聲髒話,周依潔對此解釋,老闆此舉是否會構成公然侮辱,單憑一聲髒話難以判斷,要依據老闆當時的前後文,當下的環境,是否會讓大家認為他是在罵雞排妹,如果只是因為自己覺得丟臉罵了一句,不見得是在侮辱雞排妹,法官還是會綜合現場情境狀況研判,他有可能只是個口頭禪、語助詞,不見得會認定他在罵人。

 

而尾牙性騷風波,也燒到翁立友,因為雞排妹今證實,當天也在同場尾牙演出的金曲歌王翁立友,也吃她豆腐,像是要求合唱卻把《廣島之戀》歌詞「不夠時間好好來恨你」改成「想你」、以手臂從下到上碰觸她的臀部,翁立友還跟她說,「以後要為了你開公司」。周依潔認為,改歌詞可能是當下比較歡樂的狀態,看來較無性騷疑慮,但若是刻意觸碰臀部,成罪的機會就較高。

 

周依潔解釋,臀部是屬於較私密部位,且性騷擾罪規定,若趁人不備親吻、擁抱他人,甚至觸碰到他人身體隱私處,在法律上屬於較嚴重的性騷擾。她說,一般性騷擾做的是行政上的申訴,主管機關會去罰錢,罰鍰大概是1萬元到10萬元,但若是像這種接觸到隱私處的性騷擾,是會有刑事責任的,可處2年以下徒刑,所以不要隨便碰觸他人身體隱私處。

 

至於「以後要為了你開公司」,周依潔認為,可能是對雞排妹能力上的肯定,未必是因為性別或外型對她有性別上的歧視,因此翁立友這句話不會有性騷問題。

 

而對於雞排妹的指控,翁立友的經紀公司揚言提告,周依潔解釋,翁立友較可能以雞排妹指控性騷不實,提起妨害名譽誹謗罪的告訴,但法官審理重點可能會在於,這是不是雞排妹親身經歷的事情,除非攝影機真的拍到兩人從頭到尾都站很遠,若兩人當天站得很近,即使全案有模糊空間,雞排妹也不見得能證明翁立友對她摸臀,但法官可能也很難認定雞排妹是故意為了誹謗翁立友的名譽去講一件不實的事件,也因此翁立友即使提告,可能很難告成,也因此很多人為了避免提告結果不起訴反而被指遭法院認證,通常會審慎思考要不要提告。

 

周依潔也說,若雞排妹要提告性騷擾,除了第一時間要看現場有無監視畫面進行蒐證外,也可找現場目擊證人作證,若此部分無法舉證,法官也會審酌她事後的做法,包括她有無找人訴苦、找對方理論質問、甚至是找心理諮商、看精神科醫師等,都可作為法官審酌有無受害的證據。

 

而遭遇性騷擾,除可向縣市政府主管機關申訴,若認定成立性騷,主管機關會對加害人裁罰1萬到10萬元,被害人另可提刑事性騷擾告訴,以及民事訴訟求償。而提刑事告訴需在6個月內提告,民事訴訟求償則有2年時效,行政的部分則有1年期限,而提告後若和對方和解,因為性騷擾罪屬告訴乃論,和民事訴訟都可以在法院判決前撤告。(法庭中心/綜合報導)

 

 ◎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3、110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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