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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5
報導文章

《ETtoday新聞雲-蘇家宏律師》先生過世「太太ATM領存款」GG了!律師點2罪:再親都不行

提領亡者帳戶的存款,不論彼此關係再親,都是有法律問題的。恩典法律事務所律師蘇家宏近日就拍片提醒,此舉涉犯偽造文書侵占罪就算當事人生前寫了一份遺囑,表明「過世後同意家人將存款領出」也同樣不行。

 

蘇家宏在片中被問到,「先生過世後,太太可以領他的存款嗎?」他搖頭表示,當然不可以,一旦先生去世,他的名字就不能使用了,所以不管是他的另一半、父母或小孩都不行,甚至他生前有特地立遺囑,表明「同意家屬領出存款」也不行。

 

蘇家宏也提到,提領亡者帳戶存款的動作,可能涉及偽造文書及侵占罪,就算是拿去付喪葬費、繳遺產稅也不行,「法律是很嚴謹的,縱使你有什麼動機、原因或怎麼使用的方式,再正當也沒辦法,只是說...萬一被抓到,刑度會比較減輕,畢竟是情有可原。」

 

不過,若家人想用亡者的存款補貼喪葬費,可以在亡者生前取得授權,像是請當事人寫授權書或錄影存證;也能透過協議分割,事前談好要用遺產來繳納喪葬費。

 

另外,行政院法規會也指出,家屬於親人過世後,應先備妥死亡證明書等資料,至戶政機關辦理除戶登記,再向國稅局申報及繳納遺產稅後,繼承人始能辦理分割、處分遺產,如繼承人在辦妥前述除戶登記等事項前,需提領被繼承人生前帳戶內的存款,以支付喪葬費等開支,亦應提出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書、繼承系統表、繼承人印鑑及繼承存款申請書等文件,如繼承人不只一人,提領者尚須獲有其他繼承人之委託書,始符合提領程序,莫誤以為未辦除戶登記,即可逕以死者之提款卡或存摺、印鑑提領其帳戶內之存款,而誤蹈法網,致罹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