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今日報-蘇家宏律師》人民當法官,基督徒如何拿法槌,實現心中正義價值?
許多人在新聞報導中,看到令人費解的案件判決,總讓民眾對於司法有不同的「見解」,隨之出現種種對法官較為貶抑的形容詞,也使司法風氣對一般大眾而言彷若迷霧。
台灣在2023年實際執行的《國民法官法》,人民該有什麼期待呢? 來聽聽專家怎麼說!
「恩典法律事務所」所長蘇家宏律師表示,若能被抽選上「國民法官」,是一生中難能可貴的機會,樂見其成,且應「努力爭取」!
「東吳大學法研所」兼任副教授吳必然牧師說:「許多人都充滿正義感,期待扮演正義角色,基督徒可多尋求神的公義原則!」
高雄地院國民法官法庭。(圖/司法院網站)
於2023年上路的國民法官法,師法於日本《裁判員法》(さいばんいんせいど)。歷經10年的裁判員制度後,日本公布「裁判員制度10年的總結報告書」,發現司法變革下,職業法官與素人裁判員,對於不同罪刑看法不同,使量刑更多元了。如何成為台灣司法的借鏡,值得關注。
本報專訪兩位基督徒資深法律人,從不一樣的觀點結合信仰,深入淺出分享看法,提供弟兄姊妹參考!
人民參與司法,帶來新氣象
人們心中都有希望發揮公義的一面,然許多時候,自身無法參與時,只能在旁觀看,不容易實現心理的正義價值;若能成為「國民法官」,則是個難能可貴的機會。
家事律師、恩典法律事務所創辦人蘇家宏,鼓勵道:「成為國民法官,是難得的機會!應努力爭取!」
有些人會擔心,被選上「國民法官」,如何做一個「好法官」?他受訪時笑說:「就像當爸爸、媽媽,也不是拿過某個學位,才能當父親、母親。」
先釐清設定「國民法官」的用意,蘇家宏進一步說道:「就是要運用對法律的不專業,只取用通達人情世故而設計的。」讓司法試著以多元角度取代單一角度的視角判決,可避免經驗較不足的法官,做出不夠周全的判決或處分。
在居高臨下的位置,確實是大權在握(在這個案件中),被告生死將由法官來判斷,當法律上權力交在人的手裡,很容易就用我們「自己主觀」的想法,判斷被告有罪無罪。
國民法官需以抽選、審定通過才產生,一旦抽上要準備什麼?
蘇家宏說:「只要預備一顆平靜不偏頗的心。並無須臨時惡補法律書籍。」
聖經告訴我們:我─耶和華是鑒察人心、試驗人肺腑的,要照各人所行的和他做事的結果報應他。(耶利米書17:10)
只要仔細觀察人、事、物,並參與而能聽出「弦外之音」,實際關心或聽懂人的對話。蘇家宏強調,要相信「別人不見得比你更合適」、「你會比別人更能發揮公正的心」,「因為,當位子換了,思考角度也會變了,世界也就變了!」
成為國民法官,是一生難能可貴的經歷
蘇家宏再說,能當一次國民法官,會是一個難能可貴的生命經驗。
基督徒都知道神鑑察人心,也才有最後的審判權;現階段,神必須要透過「人」去執行決斷,所以使用司法制度來管理,相對來說,「法官」在這個領域就如代表神的位置,是極為「尊貴」的地位。
他說道,「相信擔任過國民法官,人生將不再一樣!也許一輩子是宅男、宅女,而能經歷社會案件的探討,這將會帶出何等不同的人生。」
蘇家宏在個人臉書分享,對於國民法官制度的正面期待,「我們不可能乘坐時光機回到案發當時,自然有很多誤差的可能,這時候用心觀察,用心聽,更需要用心感應,在法庭內所有的人事物。在判斷前,感受一下你心裡有沒有平安?如果有平安,恭喜你,你就是好法官!」
所以,鼓勵每一位基督徒,當有機會時,要努力爭取,去實踐心中的正義價值。
「國民法官」與美影集中看到的「陪審團」不同
東吳大學法研所兼任副教授吳必然,也是台北樣教會的牧師,同時身為協合國際法律事務所資深顧問,兼具牧師與律師角色,對於「國民法官」,他開宗明義提醒:「這跟電影上或影集中看到的『陪審團』是不同的。」
陪審團源自法國大革命時期開始,當時由於不信任大法官,才有平民成為陪審團的機制,延伸至今,也牽扯到當事雙方推選人選、選擇條件等等細節。
而台灣新上路的「國民法官」是與「職業法官」一樣,不同於「陪審團」,而是坐在位子上,扮演跟法官一樣的角色,從頭到尾,全程參與案件的審查,必須花時間認識案情、檢視證據、聽雙方陳述等流程,在不同的法律基礎上,掌握「裁決」之權利。
吳必然分析:「其實一般人對於法院是陌生的,甚至從未、也不想踏入,心中會保有敬畏感,對於審理流程、狀況是陌生的,會不會形成『司法教學現場』?如何跟上審查判決步調,國民法官又該扮演什麼角色?是否會被引導?是否合乎外界對於案件的期待…。」
「國民法官」實行時,想想三件事
他笑說:「許多人都有正義感,也期待能扮演正義角色;我以多年經驗來說,其實正、反證據越多,反而越難以做判斷。很擔心會不會判錯了!?」
「審判」英文是Judges、士師也是Judges,也就是在眾民中,成為一個決斷者。而聖經上對於「論斷」,是很嚴肅的,最早出現決斷的模型,就是摩西。
摩西對岳父說:這是因百姓到我這裡來求問神。
並要從百姓中揀選有才能的人,就是敬畏神、誠實無妄、恨不義之財的人,派他們作千夫長、百夫長、五十夫長、十夫長,管理百姓,叫他們隨時審判百姓,大事都要呈到你這裡,小事他們自己可以審判。這樣,你就輕省些,他們也可以同當此任。—出埃及記18:15、21-22
主耶穌教導「論斷」更是以極高的標準來提醒:你們不要論斷人,就不被論斷;你們不要定人的罪,就不被定罪;你們要饒恕人,就必蒙饒恕(饒恕:原文作釋放) (路加福音6:37)
吳必然補充,無論是否抽選為國民法官,可以先問三件事:
1.是否能在那一個位子上,有正確權柄?
2.是不是有必要且需要,去做評論或判斷?
3.是否能真實執行神所給的權柄,如何使用神賜的智慧、聰明才幹、理智與恩賜來做判斷?
若有基督徒被抽中時,更要從聖經去學習,對於審判、論斷都要更警醒。神的權柄透過法官來行使公權,一旦「在其位」,期能以神的智慧「謀其事」。
「相信,將來的參與者可以藉由司法教育,帶來不同的司法新氣象。」吳必然說。
公義使邦國高舉;罪惡是人民的羞辱。—箴言14:34
在司法民主化的催生下,誰有資格拿起人民的法槌?如何以職業法官的專業,結合國民法官的人情歷練,拿捏出最平衡的審理與判決,皆值得深思。願神在一切制度上成為智慧的源頭!
原始新聞連結:人民當法官,基督徒如何拿法槌,實現心中正義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