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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9
報導文章

《聯合新聞網-蘇家宏律師》遺產媽媽要全給弟弟「女兒給其他男生養就好」! 律師:分割必須三人合意

姐弟為遺產鬧矛盾,媽媽竟是關鍵人物?

 

姊姊分享爸爸今年離世後,留下兩棟房子和400萬的負債,起初姊姊看在弟弟沒有經濟能力的份上,承擔了爸爸的喪葬費、銀行手續流程等等,然而到了要來處理繼承時,原本跟弟弟商量好平分,後來弟弟卻後悔,甚至為了遺產和她翻臉,媽媽希望她放棄繼承全部給弟弟,認為女兒以後靠其他男生養就好。媽媽和弟弟的態度都讓她很心寒...

 

從姊姊的文中,我感受到她的委屈難過。

 

當她、弟弟與媽媽三人面對父親的債務以及繁瑣的後事,只因為她愛這個家,所有的壓力由她一肩扛起,沒想到處理完爸爸的債務以及後事,媽媽卻希望她放棄繼承,弟弟卻拿法律來對付她?似乎被自己人給背叛了。

 

其實,注意以下幾件事,或許有不同藍天:

 

1. 姊姊所處理的債務以及後事,產生的債務與費用,要由三人共同負責,400萬債務並不是消失了!如果是阿嬤協助處理,三人協議房子一人一半,三人也要遵守。此外姊姊「代墊」的相關費用也可以清一清。

 

2. 遺產繼承的房屋要「先」扣掉債務後平均繼承,因此,要先還清姊姊的代墊款或銀行債務等,才平分三人。

 

3. 遺產的分割必須三人合意,姊姊也有關鍵的一票,家「合」才能萬事興!不是弟弟或媽媽說了算。

 

媽媽說女兒「未來有老公養就好」,要求放棄繼承,這點很讓原PO傷心,兒子也靠媽媽的資助,拿到遺產後會想積極找工作嗎?未來兒子可以養媽媽?這樣的境地難道是媽媽想要的嗎?

 

女兒在處理遺產時,除了愛,更需要法律做依靠,或許先寫好協議再還債,才不會讓家人只看到金錢(權利),沒想到債務(義務)。

 

善用法律,家就平安!

 
原始新聞連結:遺產媽媽要全給弟弟「女兒給其他男生養就好」! 律師:分割必須三人合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