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媒體中心 回上頁
2023-07-03
報導文章

《聯合新聞網-蘇家宏律師》1兒欠卡債媽要孩子拋棄繼承千萬遺產 律師喊「母湯」:這樣配偶拿不到全部房產

1兒欠卡債,媽媽要2個兒子拋棄繼承護千萬家產,毋湯!

 

1個兒子欠卡債,因為爸爸過世,媽媽擔心爸爸留下來的房產給銀行查封,要欠卡債的兒子拋棄繼承,又擔心這樣不公平,所以想要兩個兒子拋棄繼承,爸爸的遺產全部給媽媽繼承,但這樣的拋棄繼承是錯誤的,媽媽拿不到全部爸爸的房產。

 

 

一、誰是財產的「真正」繼承人?

 

1.爸爸過世後,是由媽媽以及第一順位的兩位兒子繼承遺產,如果第一順位的2位兒子都拋棄繼承後,在法律上等於沒有第一順位的繼承人,就要看爸爸的父母親(第二順位繼承人)還在不在,如果不在,就要看第三順位的繼承人兄弟姊妹…。

 

2.所以2個兒子拋棄繼承後,可能就由配偶以及第三順位的兄弟姊妹繼承遺產了!跟媽媽想像的完全不一樣。

 

 

二、怎麼護千萬家產?

 

1.積極跟債主和解

 

最重要的是把債務清償,可以運用債務人清償條例跟銀行協商,如果是民間債務,合理的跟全部債主做協商和解。

 

 

2.有欠債的繼承人,要拋棄繼承權利

 

繼承父親財產後,債主就可以扣押,所以只能真正拋棄繼承,不可能作假的拋棄繼承。

 

 

3.媽媽繼承2/3,並寫遺囑交代

 

媽媽與沒有欠債的兒子繼承,可以協議由媽媽繼承2/3,因為分割遺產是自由的,只要全體繼承人同意的方案,就可以協議完成。

 

如此一來,未來媽媽多拿的部分在「百年」後,再把媽媽自己遺產分多一點給欠債的兒子,希望那時候欠債的兒子已經把債務還清,否則,債權銀行仍舊可以查封拍賣媽媽的遺產。

 

只是讓欠債的兒子可以多一點時間還債,否則,父母親的遺產都繼承不到。

 

 

4.設計照顧他一輩子的法律機制

 

萬一真的無法清償債務,就必須設計讓欠債的兒子有活下去的法律機制,因為媽媽總是愛孩子,因為欠債的兒子無法繼承-總要給他每個月基本的食衣住行費用…。

 

PS:或許有人會說可以借用親人名義藏錢?但如果這樣做-借名登記等同於欠債人的財產,債主還是可以強制執行的。

 

原始新聞連結:1兒欠卡債媽要孩子拋棄繼承千萬遺產 律師喊「母湯」:這樣配偶拿不到全部房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