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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6
報導文章

《旺得富-蘇家宏律師》擔心子女把遺產敗光 「每個月領10萬到錢用完」專家:用信託方式最佳

想要把財產移轉給子女,卻又擔心被花光光?專家提解方,律師蘇家宏說,用信託的方式可以確保子女每個月領10萬生活費,又不能隨意浪費。他表示,信託分為兩種,一是生前信託,另一種是遺囑信託,這對沒有理財概念或是浪費成性的子女來說,是最佳照顧他們的方式。

 

蘇家宏表示,生前信託(他益信託)和贈與的差別在於,當父母直接贈與給孩子一筆1000萬的財產時,通常會煩惱孩子隨意花光,像是拿到錢就買了自己喜歡的跑車等奢侈品。為了避免這個問題,建議父母在生前以信託的方式將財產給子女,給的是一種受益權利。

 

舉例來說:在孩子18歲時,為了資產管理並避免子女亂用的信託目的,跟銀行訂立1000萬元的他益信託,孩子是唯一的受益人,信託期間10年,每個月讓孩子可以領到10萬元,直到把這筆錢領完,並且安排信託監察人,在有特殊狀況下(例如:結婚、出國留學…等),由監察人決定使用該筆金錢,如此一來父母即可安心傳承財富,又可確保孩子不能隨意浪費。

 

信託雖然會有贈與稅等費用的問題,然而這些費用都遠比父母辛苦一生累積的財產被子女隨意浪費來得好太多。

 

另一種是遺囑信託,簡單來說就是由父母寫一份合法有效的遺囑,例如父母可在遺囑裡表明要妥善管理遺產並確保孩子權益,將1000萬元交付信託,由孩子受益。換句話說,交由受託人管理這一筆錢,約定在父母過世後每個月都給孩子10萬元,直到使用完畢。又或是房子信託,信託期間20年,讓孩子可住在裡面20年,20年後再將房子過戶到小孩名下。

 

蘇家宏說,遺囑信託的好處在於,父母只要做好一份遺囑,並指定遺囑執行人,當父母過世後,才透過遺囑執行人將財產交給受託人,受託人再依照遺囑內容執行遺囑,如此一來在父母過世後才會產生信託費用。

 

如果父母擔憂子女對於理財沒有概念或是小孩浪費成性,又或是有特別需要受到保護照顧的子女時,蘇家宏說。用信託就是能讓子女得到最佳照顧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