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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1
報導文章

《旺得富-蘇家宏律師》不想寫遺囑「又希望特定子女多拿錢」?律師授1招:享3大好處

忌諱寫遺囑,又希望某位子女可以拿到較多現金該怎辦?律師蘇家宏表示,比較好的方式是將受益人設定為特定子女,這樣父母過世時子女就可以領取保險金,不需報遺產稅,也不需要其他繼承人的同意,是快速而便捷的方法。

 

蘇家宏在臉書表示,有些長輩忌諱寫遺囑,又不希望生前把現金財產給子女,卻希望某一位孩子可以拿到較多的現金,該怎麼辦?其實,最好的方式還是立遺囑,但如果堅持不立遺囑,可以用贈與契約或保險的方式來傳承現金資產。

 

以人壽保險為例,若要保人、被保險人都是父母,將受益人設定為特定的子女時,當父母過世,子女即可領取保險金,不需要透過國稅局報遺產稅、也不需要繼承人全體同意分配。

或許有人認為,國稅局對於八種保險態樣,會計入遺產稅計算,但蘇家宏說,那是只針對「遺產稅」的計算,是稅務上的處理;然而實際上對於遺產的分配,子女依照保險契約得到保險金,就保險金的部分是不屬於「遺產」的。

 

他表示,保險在傳承的功能上至少有3點好處:

1、預留稅源的好工具

2. 人壽保險金直接由受益人領取,不會有遺產分配的問題

3. 可規劃具有類似信託效果的分年給付功能。

 

蘇家宏說,現在坊間有些保險產品可以預先約定,當被保險人過世後,可以分幾年將保險金給付給受益人,例如保險金600萬,可以約定分6年給付,每年付100萬給保險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