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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5
報導文章

《旺得富-周依潔律師》遺囑「別人代寫、自己簽名」行嗎?小心弄錯繼承權沒了!5種遺囑優缺點一次看

最近《我的婆婆怎麼那麼可愛2》,劇情演到秉忠、秉孝、秉仁噗嚨共三兄弟,趁著媽媽彩香昏迷時,想要假造遺囑爭產,還咬破手指要讓彩香蓋血手印,劇情雖然搞笑荒誕,最後沒有成功,但偷偷蓋手印的遺囑會有效嗎?如果真的生病沒辦法寫字,還可以立遺囑嗎?

 

律師周依潔表示,偷偷蓋手印的遺囑,不但占不到便宜,甚至還會喪失繼承權。法律規定的遺囑方式有5種:自書遺囑、公證遺囑、密封遺囑、代筆遺囑、口授遺囑,通常以自書遺囑的費用最低,而且不需要見證人,但缺點是因為沒有見證人,所以可能會發生偽造、變造的事情,其優缺點如下列列表:

 

周依潔說,不論是採用哪一種遺囑方式,都要在「意識清醒」下做成才有效。

 

其他要注意的項目包含:

1、 自書遺囑一定要自己書寫「全文」+簽名+日期。如果是別人寫的,就算自己有簽名,也是無效的。

2、 如果生病無法「寫字」,但還可以「說話」,可以做公證遺囑,代筆遺囑和口授遺囑,由公證人或其他人代寫,或錄音存證,但如果連話都說不清楚,就沒辦法。

3、 公證遺囑和代筆遺囑寫好後,如果本人生病連簽名都沒辦法,確實可以「按指印」代替,但像劇裡面彩香被拉著手去蓋,這就不行。

4、 口授遺囑本人可以不用簽名,但只能生命危急或特殊危難時才可以用,而且在可以採其他方式做遺囑時起,經過3個月會失效,所以,病好了要趕快重做。

 

周依潔說,戲劇可以只圖熱鬧有趣,秉忠三兄弟最後搞不好和媽媽彩香還能重修舊好,但現實中,「偽造遺囑」不僅是遺囑無效,還會「喪失繼承權」,千萬不要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