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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8
報導文章

《經濟日報-蘇家宏律師》父親遺產900萬元,大哥曾向爸媽借錢沒還,另外三個孩子有權扣抵他的繼承權益嗎?

有位網友提問:孩子(繼承人)之一,曾向父母借錢沒還,如果父母過世後,其他繼承人是否有權扣抵有欠錢繼承人的繼承權益嗎? 因為身旁常聽到類似事件,所以想請求律師解惑一下謝謝🙏

 

答:欠錢當然要還!但要注意關鍵時效。

 

1. 孩子向父母借錢未還,等於父母親享有「債權」,也需要列入遺產總額計算。

 

2. 接著,依照民法繼承的規定,計算出每一個繼承人的應繼分,相對應可以分到的財產價值。如果父母親有寫遺囑,就用「遺囑」的指示來計算。

 

3. 欠錢的數額由這位欠錢的孩子(繼承人)之應繼分內扣還。

 

4. 如果應繼分不夠扣(欠錢數額大於應繼分),剩下的欠款餘額仍須還給其他繼承人。

 

5. 要注意討債的時效,一般來說在可以請求還款15年內要主張,如果超過15年,債務人是可以主張債務時效消滅而拒絕還款的。

 

舉例來說,若父親遺留遺產900萬元,以及老大欠父親的債務,繼承人是4個子女。依照欠款金額的不同,處理結果不同。

 

A如果老大欠父親100萬元:

此時計算每人應繼分為(900+100)/4=250萬元,繼承人仍可再受分配150萬元(250萬-100萬=150萬)。

 

B如果老大欠父親300萬元:

此時計算每人應繼分為(900+300)/4=300萬元,繼承人不可再受分配。

 

C如果老大欠父親500萬元:

此時計算每人應繼分為(900+500)/4=350萬元,繼承人不可再受分配,且必須將不足的數額150萬元(500萬-350萬元=150萬元),返還給其他繼承人。

 

欠款都有原因,如果是不得已的欠款,或許可以多包容,如果是該還的借款,那一毛都不可少!

 

原因只有父母最清楚,父母可以藉由遺囑調整他的「應繼分」,讓這背後所有的情感被兼顧到,家就更有溫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