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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5
報導文章

《旺得富-蘇家宏律師》杯具!先生過世再婚婦人房子沒了 「每月得付數萬元」給繼子 律師嘆:早做2件事就沒事

婦人原以為丈夫走後,她可以安穩住在2人一起打造的幸福房子裡,直到人生的盡頭。卻沒想到一紙訴狀,讓她不但得搬離愛巢,還得每月支付數萬元「不當得利」給繼子,律師蘇家宏感嘆,如果當年丈夫能夠早做2件事,悲劇就不會發生。

 

蘇家宏表示,一名婦人為愛再婚,丈夫走後,她原以為可以安穩住在兩人一起打造的幸福王國中,陪伴她走到人生最後一哩路。沒想到,繼子卻對她提告,讓她瞬間人生變黑白,女主人的地位搖身一變成「被告」。

 

這婦人滿肚子委屈,一來是自己明明是合法太太,也是繼承人之一;二來丈夫親口承諾過「這間房子妳就住到百年,沒問題!」更何況,夫妻財產、夫妻互相代理,住在這裡,乃是天經地義。

 

但蘇家宏說,法院如何判決只看3點:

1.房子是「全體繼承人」的共同共有財產,未經同意,任何一人都不得排他占有。

2.先生的口頭承諾,若無具體證據佐證,法院不會採信。

3.太太是先生的「占有輔助人」,但當先生過世後,太太的合法占有權源也隨之消滅。

 

最終的結果是,這位婦人不但得搬家,還要每月支付數萬元「不當得利」給繼子。

 

蘇家宏說,如果當年,先生能早一點做這些安排,悲劇或許不會發生。做的方法有2個:

1、立一份有效的遺囑,把房子留給太太。

2、把房子設定信託,保障她擁有居住權。